园林工程
机构必一运动职能
必一运动官网(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二)参与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参与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城市绿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竣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参与社会绿化方案的指导、审查;参与编制园林绿化年度维护提升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林行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对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对全市园林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园林绿化养护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承担对各镇(街道)园林城镇创建及复查的初审、推荐工作;承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园林优质工程等奖项申报、评选工作;协助开展市级花事及环境美化活动;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和资源调查;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等市级技术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检查评估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景区绿地、公园绿地、主要道路环境布置和景观灯光的规划论证并配合实施。
(四)负责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计划及年度养护经费计划;负责市直管主要道路的园林绿化管理及市直管大型公园绿地、景区绿地的养护管理、秩序管理、安全运营的网格化监管及设施维护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直管绿地养护管理作业的招标、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市政府确定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并负责移交后的养护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科研工作。负责园林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推广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养护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园林新优植物(花卉、种苗、地被和草坪等)引种培育、土壤、介质、肥料配制和花卉生物技术研究的引进和推广;承担城市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开展古树名木复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控及预测、预报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动物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园动物饲养、疫情防治、安全管理,开展动物展示、科普教育,开展园内动物物种保育繁殖工作。
(七)参与市直管范围内绿化审批许可,配合执法工作。参与城区市直管公共区域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及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等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毁绿、破绿、占绿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赔偿建议,承担监督市直管范围内占压公共绿地恢复重建等事务性工作。
(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主持园林养护中心全面工作,履行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协助杨艳新同志主持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人事财务、工会、公园广场日常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河长制工作;分管党建工作部、劳资财务部、园林绿化部、公园广场部等部室工作。应急情况下,包保铁山公园、护驾山公园、唐王河公园东西区;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做好园林养护中心城市清雪除冰、城市防汛减灾、规划设计、节日亮灯美化、城市土地治理、大气污染扬尘治理等工作;分管综合部、规划设计部等部室工作;应急情况下,包保中央公园、朱雀山公园、大沙河公园必一运动、铁西公园、杨下河公园。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及“放管服”、绿化养护管理、养护考核工作、除创园外的其他创城工作等工作;分管养护服务部、监督服务部、动物园服务部等部室工作;应急情况下,包保所有在管广场。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宣传报道、保密、信访、接待、会务、计生、文书档案管理及重要事项承办、催办、查办工作;负责车辆、设备、房屋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稿,组织编写园林绿化史志;负责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单位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年度综合经费计划、专项经费计划;负责经费的预决算、划拨及使用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预算内外资金、住房基金、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统一采购、调拨、转让、处理的审核工作。
负责城市绿地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地树木的土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拟接管绿地的养护管理进行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对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进行监管:参与制定养护管理工作要求、检查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组织养护企业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市域绿化的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负责对各镇(街道)城市绿化规划修编和重点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参与社会绿化方案的指导、审查;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城市绿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及新建(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管景区、公园、道路、绿地的维修和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全市花事活动;负责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负责对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城区绿化检查、评估工作;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自查、复查等工作;参与省、济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评选及复查验收事务性工作;参与省级精细化养护示范绿地、园林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参与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统计、专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各镇(街道)园林城镇创建及复查工作的初审、推荐工作;承担城市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开展古树名木复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和栽培技术的研究;负责实施园林科研项目攻关、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负责科研苗木基地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宣传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参与市直管范围内绿化审批许可、配合执法工作;参与城区市直管公共区域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及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等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毁绿、破绿、占绿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赔偿建议,负责市直管范围内占压公共绿地恢复重建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护驾山景区、铁山景区必一运动、人民广场及唐王河公园等在管公园广场的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养护企业的绿化养护质量和基础设施维护方面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实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布置和景观灯光工作。
负责动物园动物饲养、疫情防治、安全管理,开展动物展示、科普教育,开展园内动物物种保育繁殖工作。